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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珍 / 爱 / 生 / 命  关 / 注 / 健 / 康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管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20日

起草人

田淑艳

审核人

艾德华

批准人

唐立峰

日  期

2014-7-10

日  期

2014-7-15

日  期

2014-7-20

页  数

2

颁布日期

2014-8-1

起效日期

2014-8-1

一、 目 的

为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进度,提高机构办公室项目管理水平。

 

二、 范 围

本机构相关部门及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的相关人员。

 

三、 内 容

1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由机构办公室统一管理,各专业组具体负责执行,研究人员的责任分工需要主要研究者的授权。

2 机构办参加临床试验方案讨论会。

3 所有临床试验在伦理审查通过后、正式启动前,机构秘书给受理项目进行立项。

1) 建立项目编号、项目文件夹,保存相关文件,项目编号原则:年份-专业科室-项目编号(如呼吸科2014年启动的第一个项目为:“2014-HX-001” );

2) 准备临床试验专用检查项目清单;

3) 确认合同执行情况,及时与申办者联系汇款及发票事宜。

4 参加临床试验项目启动会

1) 由专业组负责人和申办方负责策划,准备会场;

2) 机构质控员、专业组研究者及辅助科室人员参加项目启动会;

3) 申办方做好会议记录,原件递交机构存档保存。

4) 详见《召开项目启动会的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JG-SOP(PM)-006-3.0)

5 临床试验的数据收集

1) 申办者在CRF回收录入数据库前,应经过机构办公室和主要研究者的核查;

2) 所有的数据疑问表均应和CRF一同在机构存档。

6 机构秘书每季度向机构办公室主任汇报试验进展。

7 机构全程质控管理临床试验。

8 临床试验结束参考《临床试验结束的标准操作规程》。

 

四、 参考资料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发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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