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15日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了更高标准地树立我院良好的整体形象,提高医院高素质的文明程度,根据医院等级评审以及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要求,现制定并公示《无烟医院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无烟医院建设管理要求
1、在医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控烟工作。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识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
3、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4、全院控烟监督员,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规定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5、要求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和标有烟草广告标识的物品。
6、在院内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把控烟工作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戒烟和使用戒烟药物、控烟用品。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把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价中,控烟工作办公室对全院各科室控烟情况要定期检查考核,对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年度优秀评比,控烟工作做得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先进科室评比。
二、无烟医院管理办法
1、工作目标:医院任何公共场所、办公室、工作现场,无医院职工吸烟现象;门诊各个场所、疗区的病房、走廊、楼梯口无患者及家属吸烟现象;在医院室内所有地面不得有烟头存在。
2、具体实施办法
1.加强管理
媒体宣教。运用电视媒体进行宣教,每天3—5次不同时间段循环播放吸烟的危害宣传片,让患者及来院群众知晓无烟医院规定。将禁烟作为健康宣教内容随时向患者进行宣教与告知。凡吸烟者通过监控都会随时发现,可以及时给予管理,并进行通报。医院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巡查,发现吸烟现象,及时有效劝阻。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报告保卫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根据规定每次处罚人民币50元。
2.责任连带
如发现医务人员在医院的诊室或办公区域内吸烟,将对责任人罚款50元;患者及家属在疗区或科室的任何区域内吸烟,对责任者罚款50元,同时连带科主任、护士长各罚款50元。在医院优秀管理疗区评选中将加大无烟管理的扣分比例,并与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给予扣分。在发现科室公共区域内有烟头的,应立即找到科室的保洁员处理,并扣罚保洁公司及保洁员。凡是在科室公共区域内吸烟的患者及家属都认定为该科的患者和家属,科室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3.责任划分
疗区:疗区以内由科室负责;疗区门厅、公共区域由科室和保洁员共同负责;楼梯间和缓厅由保洁员负责。
门急诊:各功能用房内由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由保洁员负责。
4.督导组成员:公共卫生科、院感办、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3、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各科室务必充分重视“无烟医院”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医院的长期工作,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要建立控烟工作责任制,科室二级法人为控烟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专人管理。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3.标识清晰。禁烟标识要置于院区、门诊及疗区醒目位置,即门诊大厅、住院处各疗区大厅、电梯间、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卫生间、楼梯等均应张贴禁烟标识,并清晰易见。
4.加强监督。责任部门务必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将其作为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扎实管理,不走样,不滑坡,保持成果。
5.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宣传,及时表扬和鼓励控烟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