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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安全用药(一)

发表时间:2012年12月20日

        妊娠期间,令许多孕妇不安或者担心的问题大概是用药问题。20 世纪 60 年代的“反应停事件”为妊娠妇女安全用药敲响了警钟,妊娠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但也不能拒绝一切用药。一方面,妊娠妇女用药不当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甚 至导致畸形;另一方面,妊娠期患病也拒绝使用任何药物会导致延误病情危及母婴健康。

        随着医学科普知识的普及,大家都知道孕期特别是怀孕早期不可以随便服药。但是哪些药能服,哪些不能服,许多人却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些孕妇为了宝宝不受药物影响,置自己疾病而不顾,拒绝服用医生开出的任何药物,却一点也不考虑自己的疾病如果得不到控制,将会给宝宝带来更大的影响。有的孕妇在不知道妊娠的情况下服用了一些药物后,整天坐卧不安,担心宝宝会有畸形。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药物都会引起胎儿畸形。而且医生也会根据您的妊娠情况,选择对宝宝无害的药物。过分的担心和不安只能对您和宝宝产生负面影响。

        孕期不同的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2 周,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及周围环境毒物对胎儿的影响表现为“全”或“无”现象。“全”是表示胚胎受损严重而死亡,最终流产;“无”是指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可以经其他早期的胚 胎细胞的完全分裂代偿受损细胞,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受精后 3~8 周,亦即停经后的 5 周至 12 周, 是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不断形成的重要时期。若孕妇在此期需要用对胚胎、胎儿有毒害的药物, 该药足以能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 任何部位的一群细胞受到药物毒性干扰均有可能造成与胚胎、胎儿其他部位不相对应的分化时相。随着妊娠进展, 就有可能使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先天性畸形。这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孕妇在此期用药需慎之又慎。

        妊娠 12 周后, 由于胎儿体内绝大多数器官已经形成, 药物致畸的敏感性明显减弱, 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对某些尚未分化完全的系统仍有可能受 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生殖系统、神经系统), 对后者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 应高度重视。

        另外,人类在妊娠早期持续高热或接触外界高温过久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 在孕 4~7 周时发热,胎儿发育异常的发生率高;在孕 4~7 周时发热,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发生率高。因此在孕早期发热性疾病要早治,使用较为安全的药物是完全必要的。

        中成药常被认为服用方便、没有副作用, 但事实上中成药也并非绝对安全。如有些中成药中含有妊娠禁忌的成分, 有的则添加了西药成分, 还有些止咳平喘糖浆中含有较高浓度的酒精等, 这提示孕妇即使在服用中成药时也应特别注意。
        而对于西药,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将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 险性分 A、B、C、D、X 五个等级。A:安全;B:相对安全; C:相对危险,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D:危险,避免使用,但在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高度危险,禁用。妊娠期间应尽量选用 A、B 级别药物,避免使用 C、D、X 级别药物。但如果母亲患有慢性疾病如癫痫、甲亢、糖尿病时应该正确评估用药的风险和效益后, 在医师指导下用药。虽然,有些国家和地区也有自己的类似于美国 FDA 的妊娠期用药分类。不过,由于美国 FDA 的 A、B、C、D、X 分类原则的科学合理和现实,现在各国及各地区广泛地将其应用于临床,而美国 FDA 也定时地根据临床对药物的使用情况,对个别药物上调或下调其在妊娠期使用的级别,并公布于众。

        根据以上情况,对妊娠期用药,我们应该掌握以下基本原则:

        妇女孕前应作体格检查,争取在身体的最佳健康状态下妊娠;原则上孕期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应注意以下几项原则:

        1、月经过期应及早求诊 。

        2、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尽量不用。非病情必需, 尽量避免早孕用药。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药物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3、用药必须有明确指征,权衡利弊用药。既不能滥用, 也不能有病不用, 因为疾病本身对孕妇和胎儿会产生不良影响。在妊娠的头3 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4、用药应尽量用疗效肯定已经证明对胚胎或胎儿无害的老药, 避免用尚未确定对胚胎、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

        5、 用药应尽量用最小有效量, 最短有效疗程, 避免大剂量,长疗程。 坚持合理用药, 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6、用药应尽量用一种药, 避免联合用药,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 就考虑选用对胎儿无危害的药物。

        7、用药前应注意药物《说明书》中提到“孕妇慎用”“孕妇禁用”的药, 尽量不用。

        8、妊娠期不推荐使用中药,因为中药对胚胎和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如何,目前尚无严格的实验研究和临床研究资料。

        9、已肯定致畸的药物禁止使用。

        总之,孕期用药应根据科学证据,重视孕期用药安全,才能做到进一步降低母婴的死亡率,掌握好用药原则, 合理用药, 才能使孕妇、胎儿健康, 顺利地渡过妊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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