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超声筛查
发表时间:2012年12月25日
产期超声检查是目前最主要的检查方法,并能排外大部分胎儿畸形;有着安全系数高、方便等多方面优点。
产前超声检查的时间 整个妊娠期至少要进行三次超声检查。
第一次检查
第一次检查是在11-13+6周(11周到13周加6天),本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测量胎儿的胎龄。因为超过这个时间以后所测的胎龄准确度不高,同时本次检查也可以排外一些较大的胎儿畸形情况(如无脑儿等)。
第二次检查
第二次检查是在18-24周,本次是最重要的检查时期。因为此时胎儿的羊水最多,活动度较大,因此胎儿的结构显示得较清楚,可以排外更多的畸形,如手脚截肢畸形等,不应错过。
第三次检查
第三次检查是在32-36周,这个时期主要是测量胎儿的各种径线,以预测胎儿的大小是否和实际的孕周相符,如果胎儿比较小,就要考虑治疗。同时也要排外一些早期不会发现或者不明显的畸形。
(上图为胎儿唇裂三维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