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检查制度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6日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院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査的对象
全院各科室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1、结合院务公开部颁规定,制定医院院务公开考核标准,并依此标准进行考核。
2、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及时、科学、完整,是否符合程序。
三、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监督小组,由纪检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党办主任、审计科科长、监察室主任、工会主席担任,组员由支部书记及部分职工代表组成,下设办公室为党办。
四、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1、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2、每月按计划、项目、内容督导检查一次。
3、每年至少发放问卷调查至少一次。
4、全年督导检查至少一次。
五、检查结果的评定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限期整改或立即整改。检查结果纳入科室、个人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