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吉林省四平市中心医院医德考评标准
发表时间:2016年08月22日
四平市中心医院医德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
考评 项目 |
基础得分 |
考评具体内容 |
考评方法 |
加分项目 |
减分项目 |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10分 |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
1、查培训到场记录 2、查医院相关记录 |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2分,表现突出受到县市级、设区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5、8分。 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0.2分,给集体有关人员加0.1分,每人最多加5分;收到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个人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工每次扣3分; 4、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3分;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 |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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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
10分 |
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的位、贫富,都一视同仁 |
1、查看医院投诉记录 2、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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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泄露患者隐私或医学秘密,每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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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10分 |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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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情况加1-3分 |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核实的扣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部门并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部门并查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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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医疗投诉记录 2、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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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1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1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1分;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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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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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
15分 |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
1、查科室好人好事相关记录 2、病人投诉举报 |
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1分,最多加5分 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1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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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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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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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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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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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15分 |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病、合理用药 |
质控办的药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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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5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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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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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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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
10分 |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
1、查看医务科、团委提供的相关记录 2、调查 |
1、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工作时间在1~3个月的每次加1分,时间在3~6个月的每次加2分,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每次加3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等卫生公益服务工作的每次加0.5分。 |
1、科室间同志不团结,工作受影响,每次扣5分 |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
10分 |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
1、查医院科教科相关记录 2、查医疗纠纷、事故登记表 |
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院级每次加1分,县级的加2分,设区市级的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2、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的,科参照其他加分标准,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加分。 |
1、由于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纠纷,每次扣5分 |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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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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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服务中有突出典型事例的要积极宣传弘扬 |
查阅感动医魂专刊 |
集体加1分;个人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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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服务中的行为质量情况要通报公开, |
查阅行为质量通报 |
表扬个人的加1分 典型事例集体的加0.5分 |
患者不满意或发生矛盾投诉的扣个人2分(包括门诊规范化服务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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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社会各部门提供保健医疗;下乡支农或授课 |
医务科提供附件表1 |
1—3月加1分,3—6月加2分,6月以上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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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评选的星级护士 |
护理部加分附件表2 |
季度加0.5,年度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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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的最佳护士 |
每人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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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科室、院内评选的季度优秀管理疗区 |
全科每人加1分、季度加0.5,年度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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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科技进步奖 |
科教科记录 |
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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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一票否决”标准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私收、乱收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3、私设“小金库”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7、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8、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9、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10、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1、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2、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5、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务、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6、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其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
21、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情形的。
考 评 结 果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
1、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2、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3、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4、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5%。